鄂尔多斯市乌兰鑫瑞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乌兰鑫瑞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圣圆煤化工基地乌兰木伦工业项目区煤焦化一体化产业园区鄂尔多斯市乌兰鑫瑞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以煤焦油为原料,采用NUEUU®加氢工艺技术生产清洁烃类物质,装置规模为30万t/a;配套建设水煤浆制氢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eyun.baidu.com/s/3c3YOTzi密码(请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
2、纸质版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乌兰鑫瑞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李平
联系电话:13847715768
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圣圆煤化工基地乌兰木伦工业项目区煤焦化一体化产业园区鄂尔多斯市乌兰鑫瑞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7日。
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