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150万t/a)产能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生产的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150万t/a)产能核定项目
项目概要: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150万t/a)产能核定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伊金霍洛旗新庙镇。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5′53″~110°18′38″,北纬:39°27′46″~39°29′16″。满来梁煤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原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为合法生产煤矿。
根据《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核定满来梁煤矿综合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7.9044k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1580489938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技术开发区神华置业楼4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471-5215289
邮箱:yylnd@sina.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