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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15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1163 天前 浏览次数:845次 【字号: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15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发邮件或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roZ5fyWOa4I_ABzCEcULw

提取码:r3zt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周边相关受影响公众。

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0°15′53″~110°18′38″,北纬:39°27′46″~39°29′16″。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项目及环评工作意见。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15804899383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巴彦街1号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综合服务楼113房

联系人:党工    联系电话:0471-5215289

邮箱:dc2008153137@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按本公告第四节说明的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